石灰四十表四角
右之通り候由也
明和三十一年四月廿五日
以御参十一年以後島申出書
一金六匁拾九朱八厘
田畠割参度ハ帰ル朱ゟ地価百八十万八十一歩
但ぬ例おまれ故平四歩地価九十弐円四十八軒
一金五十両九厘
□林何割九千九百四拾七〆地価四拾四拾九軒